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期为4年,每年收取不含税租 金150000元,应缴纳的增值税为9000元。在出租期间内甲公司不再使用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系甲公司2014年1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18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admin2016-12-23  31

问题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期为4年,每年收取不含税租  金150000元,应缴纳的增值税为9000元。在出租期间内甲公司不再使用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系甲公司2014年1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18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且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上述业务对甲公司2015年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元。

选项 A、15000
B、30000
C、39000
D、22500

答案B

解析 对甲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150000-120000=3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1)每年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159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000
(2)按年对该商标权进行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120000
贷:累计摊销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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