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邓小平理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贡献。

admin2021-01-18  26

问题 试论邓小平理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贡献。

选项

答案(1)邓小平法治理论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进程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 以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伟大社会变革,法制也由此进入了一个重建与迅速发展的历史新时期,展开了当代中国法治发展进程中的第二次法律革命。这一法律革命的基本目标是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构成这一法律革命的理论基础正是邓小平的法治理论。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过程中,推动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实际的有机结合,产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而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进程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 邓小平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东方大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始终考虑中国的国情特点,探索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发展模式。只有立足于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条件,对外来的法律发展经验和模式进行具体的辨析,才能把握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向和途径,顺利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邓小平明确指出了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目标。法治反映了人类文明社会法律制度成长与变迁的基本走向,体现了社会主体从事法律变革的价值理想。实现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历史性转变,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牢固确立法律的权威,是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一项时代使命。 (2)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促进了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进程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回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江泽民指出,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概括。“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思想,把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理论探索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主要理论贡献在于: ①论述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密不可分的关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与党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坚持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②揭示了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之间的内在关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在坚实的法治基础之上,必须获得法治的保障。 ③阐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相辅相成的互动机理。法治与德治是一个有机联系、紧密结合的整体。前者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的范畴;后者则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的范畴。二者相互促进,不可偏废,必须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内在地结合起来,把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3)胡锦涛科学发展观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进程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 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并系统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一指导思想的提出,大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思想,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进程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进程的新境界。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崭新升华。它第一次把以人为本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起来,把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诸方面内在地结合起来,从而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新飞跃。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闪烁着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理论光辉。 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主要理论贡献在于: ①提出依法执政观; ②提出和谐法治观; ③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与法律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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