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车某驾驶一机动车将过路人左某撞成重伤,之后在乘车人张某的指使下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左某因车某的逃逸,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车某驾驶一机动车将过路人左某撞成重伤,之后在乘车人张某的指使下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左某因车某的逃逸,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7-08-18
23
问题
车某驾驶一机动车将过路人左某撞成重伤,之后在乘车人张某的指使下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左某因车某的逃逸,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车某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B、车某与张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C、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D、张某是交通肇事罪的从犯
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问题。参见《刑法》第13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选项BD中的表述符合本题中的案件事实。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i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不动产用益物权,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从一般意义而言,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包括了______。
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甲的行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
下列行为中,属于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下列关于聚众斗殴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渔民赵某于1998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2004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继承,其余财产均
张某委托李某代理其买一辆汽车,这属于()。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的撤销权,自债权人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5年期间属于()。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货款,在收货之前又将该货物转手卖给了丙公司,乙公司通知甲公司直接将货物交付给丙公司。但事后甲公司未能按期交货。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刑法》第110条的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请分析间谍罪的犯罪
随机试题
纯碱、烧碱、火碱都是氢氧化钠。()
下列支气管疾病中,引起咯血较少见的是
关节内强直与关节外强直最有诊断意义的鉴别点是
下列行为人所谋取的利益,哪些是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2005/2/65)
某冶建工程公司承建某钢厂冷轧薄板车间一大型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工程。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为680万元,工期为90天,若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对施工单位罚款8000元,并承担相关费用,每提前一天奖励施工单位10000元。由于业主和其他原因造成工期
贯穿丰田生产方式的两大支柱是准时化和()。
某公司要对分布在多国的员工及时传达信息,比较有效率的沟通方式是()
设随机变量(X,Y)服从二维正态分布,且X与Y不相关,fX(x),fY(y)分别表示X,Y的概率密度,则在Y=y的条件下,X的条件概率密度为fX|Y(x|y)()
第一代计算机使用的逻辑部件是()。
Studentsofhowchildrenlearnlanguagegenerallyagreethatthemostremarkableaspectofthisfeatistherapidacquisition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