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置送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4-02-08  27

问题 关于留置送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人民法院向苗某送达支付令,其拒绝接受,人民法院不可以适用留置送达
B、李某出国,指定其律师赵某代为接收诉讼文书,人民法院向赵某送达判决书时可以适用留置送达
C、甲诉乙侵犯著作权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了调解书,后甲反悔,拒绝签收调解书,法院可留置送达
D、对于原告得胜商贸公司,不适用留置送达

答案2

解析 本题考点是留置送达。《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支付令属于诉讼文书,显然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所以A选项不正确。《民事诉讼意见》第81条规定,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所以D项不正确。《民事诉讼意见》第83条规定,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入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因此,B项正确。《民事诉讼意见》第84条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因此,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故C项不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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