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0日,李某向胡某借款并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还款期为2011年8月20日。但是胡某将此事忘记,直到2012年9月10日才想起。此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是( )。

admin2013-08-13  37

问题 2010年8月20日,李某向胡某借款并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还款期为2011年8月20日。但是胡某将此事忘记,直到2012年9月10日才想起。此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是(    )。

选项 A、2010年8月20日
B、2011年8月20日
C、2012年9月10日
D、2012年8月20日

答案B

解析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因为有明确的还款期限,应以还款期限作为“应当知道"的时间。故应从2011年8月20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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