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20lO年卷一27题,单选)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20lO年卷一27题,单选)
admin
2018-06-23
30
问题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20lO年卷一27题,单选)
选项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非全日制用工的有关规定。A项:《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2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据此,A项正确,不当选。
B项:《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据此,B项正确,不当选。
C项:《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据此,C项错误,当选。
D项:《劳动合同法》第72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据此,D项正确,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c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个或哪些机关有权处理县与县之间行政区域边界争端?()
关于我国宪法对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规定。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宪法的实施需要配套保障机制,主要是指为保障宪法贯彻落实而设立的有关制度及相关活动。对此,下列选项中论述正确的包括:()
某市法院开发了“电脑量刑辅助系统”。该系统的目的旨在为司法审判提供了较为客观的尺度和标准,把法官“估堆”量刑的“暗箱”打开,使其公开化、标准化,从而减少上诉和申诉,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某省会市的《学校安全条例》规定,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这一条款意味着,在该市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活动被视为违法。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法与国家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换取l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事实一)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10万元假币。请其帮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52题)
某企业生产的一批外贸供货产品因外商原因无法出口,该企业采用伪造出口退税单证和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等方法,骗取出口退税50万元(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19万元)。对该企业应当如何处理?()(2005年卷二第10题)
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张某顺手拿起
随机试题
A.抬高患肢30度B.头高脚低位C.患侧卧位D.健侧卧位E.平置患肢静脉疾病术后宜取()
"气病之总司,女科之主帅"是"三焦气分之药,升降诸气"的药物是
内毒素的特点有()。
下列项目质量控制的方法中,典型的动态分析方法是()。
某工程项目由A、B、C三个分项工程组成,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中标人,合同工期为5个月。各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见表4.1,承包合同规定:(1)开工前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作为材料预付款。预付款从工程开工后的第2个月开始分3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主要由()负责。
下列各项中,不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的有()。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的下列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中,应当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的有( )。
材料:在进行《三角形面积》教学时,推导面积计算公式一般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把两个完全一样的三角形拼成一个平行四边形(见图1);另一种是利用三角形中位线剪拼成平行四边形(见图2—1)或折叠成长方形(见图2—2)。问题:试分析上述两种方法所蕴含的数学思
阅读以下函数说明和C语言函数,将应填入(n)处的字句写在对应栏内。【函数2.1】voidsort(char*s,intnum){inti,j--num;chart;while(j-->1)for(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