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 )

admin2014-04-28  26

问题 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      )

选项 A、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C、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其中有两个经营者市场份额合计不足五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两个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D、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A,B,D

解析 反垄断法上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反垄断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l/2的;
(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
(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有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根据法条可知,有三种市场份额可能构成对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支配地位的推定,但这一推定存在一种例外情况,并且可以被充分的证据推翻。据此,选项A中经营者的市场份额符合本条对市场支配地位推定的规定,是正确答案。B选项和C选项的考点都是市场支配地位推定的例外情况。B选项符合本条对推定例外的规定,是正确答案。对于选项C,当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只有其中份额不足l/10的经营者可以适用推定除外,而题干中的两个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l/5无法推出该两个经营者的份额都不足l/10,因此是错误的。由于推定可以被证据证明推翻,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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