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纠集杨某等6人组成“天龙会”,自认首领,为募集活动经费,杨某等人共盗窃3次、抢劫2次,杀死1人,重伤5人,非法所得3万余元,上述犯罪行为,胡某有的知道,有的并不知晓,其中他只参与抢劫1次,胡某应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admin2014-02-27  39

问题 胡某纠集杨某等6人组成“天龙会”,自认首领,为募集活动经费,杨某等人共盗窃3次、抢劫2次,杀死1人,重伤5人,非法所得3万余元,上述犯罪行为,胡某有的知道,有的并不知晓,其中他只参与抢劫1次,胡某应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选项 A、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对其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对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8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条第2、3款的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因此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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