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证人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证人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4-10-14
39
问题
关于证人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在民事诉讼中,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作为证人
B、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不能作为证人
C、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应当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D、证人出庭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其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答案
A,C
解析
A中关于证人资格,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表述正确。B中关于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的证人资格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能否作为证人,关键看能否正确表达意思,如果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能够正确表达意思就能够做证人,反之则不能,该表述过于绝对,B选项为错误。C中是新民诉法所规定的证人出庭费用的负担问题,在民诉中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该表述正确。D选项表述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内容,在民事诉讼中根本就没有这个规定,因为证人出庭作证所产生的误工费用是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的,表述错误。
设题陷阱及常见错误分析:本题中最容易出现错误的是D选项。实则是通过刑诉的规定混淆考生。在刑事诉讼中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其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所以对证人的误工费不予补助,而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的误工费用是纳入补助范围的,所以没有关于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的要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Y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民事案件的执行,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程序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谭东与刘子仪各投资20万元盖了一栋二层的楼房,楼房盖好后登记在谭东一个人的名下,谭东与刘子仪分别居住在一楼和二楼。由于谭东、刘子仪二人均有汽车,于是谭东、刘子仪二人与邻居向南签订了为期10年的通行地役权合同,但未办理地役权登记。1年后,谭东将自己的份额全部
天意商贸公司就与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向被告住所地的凌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承担未及时供货的违约责任。下列说法中,能成为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是:
广源房产公司在开发“怡海花园”小区时与相邻的实验中学达成协议,实验中学20年内不得在校内兴建10层以上的建筑物,广源公司一次性支付100万元作为补偿。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登记手续。“怡海花园”开盘后很快销售一空。几年后,实验中学因招生规模扩大,为改善教学条件,
下列情形中,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
根据《证券法》规定和证券法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06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对寰宇公司
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进行鉴定。关于对甲进行鉴定一事,下列哪些程序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主要从事医疗器械设备的生产和销售。A类产品为大中型医疗器械设备,主要销往医院;B类产品为小型医疗器械设备,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往药店。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资料一: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
估计总体均数所在的范围应采用
(2006)车库、停车场等车流量较多的场地。其车辆出入口距学校建筑出入口不应小于()。
采用非吸气型喷射装置的泡沫喷淋保护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时,应选用()。
2012年1月18日,荣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昌公司)从龙腾公司购进一批货物,同时向龙腾公司开具一张支票,用于货款结算。荣昌公司开具支票时。将付款人名称填写为“荣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出票日期填写为“贰零壹壹年壹月拾捌日”,收款人未填写。后经财务部
下列关于上交所科创板保荐人持续督导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在基金()的基础上,再加一定的手续费,就可以得出基金证券的买价和卖价。
某税务师事务所2016年3月对某企业2015年度纳税情况审核中发现多预提厂房租金100000元,该企业已结账,不考虑税费问题,需作的调账分录不正确的是()。
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战略要求管理信息系统要有一个()以指导它的各子系统的实现。
A、TheywerebothchairpersonsoftheStudents’Union.B、Theyhaveknowneachothersincetheirschooldays.C、Theyaregoingto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