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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1年4月6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县人大代表刘某逮捕,同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20日县人民法院对刘某作出一年管制的判决。刘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
某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1年4月6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县人大代表刘某逮捕,同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20日县人民法院对刘某作出一年管制的判决。刘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
admin
2017-10-16
54
问题
某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1年4月6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县人大代表刘某逮捕,同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20日县人民法院对刘某作出一年管制的判决。刘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于同年7月2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刘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13年5月10日刘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参与刑事诉讼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费共计8000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选项
答案
《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案中,对刘某的赔偿方式为支付赔偿金并为其恢复名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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