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哪些是依法可以提供的新证据?( )

admin2010-06-25  37

问题 在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哪些是依法可以提供的新证据?(    )

选项 A、在一审程序中应当予以延期提供而未获准的证据
B、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查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C、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D、其他情形

答案A,B,C

解析 《证据规定》第52条规定:本规定第 50条和第51条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1)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2)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3)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本规定中并没有规定“其他情形”,故 D项不正确。选AB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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