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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张某、王某、李某的利润分配比例是2:1:1,未约定亏损负担比例和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张某、王某、李某的利润分配比例是2:1:1,未约定亏损负担比例和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
admin
2010-06-25
19
问题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张某、王某、李某的利润分配比例是2:1:1,未约定亏损负担比例和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由于车祸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张小果的继承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张小果当然成为合伙人
B、必须经朱某和李某的一致同意,张小果才能成为合伙人
C、张小果如果成为合伙人,周某当然可以代行其权利
D、张小果如果成为合伙人,必须经朱某和李某的一致同意,周某才能代行其权利
答案
B,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51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禾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根据该条规定,继承人不能当然取得合伙人资格,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或者是合伙协议有约定,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也不是当然可以代行其权利,而是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代行其权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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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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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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