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在2015年3月15日在电视的销售广告上看到“登山者”牌自行车,后电话协商购买该“登山者”自行车一辆。3月20日收到该自行车,后发现自行车后轮不动,质量有问题,下列说法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在2015年3月15日在电视的销售广告上看到“登山者”牌自行车,后电话协商购买该“登山者”自行车一辆。3月20日收到该自行车,后发现自行车后轮不动,质量有问题,下列说法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5-09-16
28
问题
甲在2015年3月15日在电视的销售广告上看到“登山者”牌自行车,后电话协商购买该“登山者”自行车一辆。3月20日收到该自行车,后发现自行车后轮不动,质量有问题,下列说法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只有具有质量问题,甲才可以在3月27日内要求退货
B、如果甲退货,雇车将该车运至登山者所在的街道,花费50元运费,该运费应当由商家承担
C、如该自行车为电视上购得,则甲无须说明理由,有权要求退货
D、如果在电视上的广告申明,商家声明该货物非出现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则甲不能无理由退货
答案
B,C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由此可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A项错误,B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U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造纸厂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违法排污,环保部门作出责令其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并限期治理。但该厂既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环保部门应当:
精卫公司承运一批陶瓷到达大连港后,昭华公司凭伪造的正本提单领取了货物,后联天公司凭真实正本提审起诉精卫公司,对于本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实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对于已经办理审批手续但未使用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处理,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在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中,属人法一般用来解决()的法律冲突。
甲中国企业与乙美国公司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企业的股权占股权总数的30%,乙公司占70%,合营企业的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孟律师是当地有名的律师。在一起甲、乙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中,孟律师担任甲公司的代理人,后由于意见分歧,孟律师与甲公司依法解除了委托协议。乙公司得知此事后,欲委托孟律师作为此次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商业银行实施接管?
权利和义务作为法的核心内容和要素,它们之间的连接方式和结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法学院的同学甲和乙对此问题进行了讨论。甲认为:①从数量上看,权利和义务的总量是相等的,②在任何历史时期,权利总是第一性的,义务总是第二性的。乙认为:①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
下列有关主犯、从犯、胁从犯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A.去甲肾上腺素B.间羟胺C.肾上腺素D.麻黄碱E.多巴胺明显收缩肾血管,最易引起急性肾衰竭的药物是
下列关于预压法处理软土地基的说法中,()是不正确的。
某公司从银行获得贷款200万元,年利率10%,期限5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法,则第二年应还款( )万元。
技术性工作劳动力的工资报酬由()决定。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是()。
下列关于要素省略发明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某公司推出的新产品预计每天销售5万件,每件定价为40元,利润为产品定价的30%。公司为了打开市场推出九折促销活动,并且以每天10万元的费用为产品和促销活动做广告宣传。问销量至少要达到预计销量的多少倍以上,每天的盈利才能超过促销活动之前?()
论述伯里克利民主时代雅典民主政治的繁荣及局限性。
AnexpressionusedbyAmericansforabout100yearsis"topassthebuck".Itmeansrefusingtotakeresponsibility,lettingothe
从总体上讲,信息系统开发策略的制定可不考虑()。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