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税规定,下列转让行为应被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有( )。

admin2017-12-15  56

问题 根据个税规定,下列转让行为应被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有(    )。

选项 A、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B、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的
C、不具有合理性的无偿转让股权
D、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同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
E、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0%的

答案A,B,C,D

解析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①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选项A),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②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选项B);
③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④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选项D);
⑤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选项C);
⑥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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