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房地产开发企业2015年建设一栋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该企业为了建造普通标准住宅支付的地价款及相关税费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40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项目有关的税费为55万元(不含印花税),由于与其他项目无法划分,所以不能按转

admin2022-06-22  40

问题 某县房地产开发企业2015年建设一栋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该企业为了建造普通标准住宅支付的地价款及相关税费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40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项目有关的税费为55万元(不含印花税),由于与其他项目无法划分,所以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则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是(    )万元。(该县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

选项 A、0
B、49.50
C、69.50
D、79.50

答案A

解析 (1)确认的转让收入是1000万元
    (2)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4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200+400)×10%=6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5万元
    ⑤房地产企业的加计扣除金额=(200+400)×20%=120(万元)
    ⑥准予扣除项目合计=200+400+60+55+120=835(万元)
    (3)转让房地产时的增值额=1000-835=165 (万元)
    (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165÷835×100%=19.76%
    (5)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所以,本题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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