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国公民崔某十年前因走私犯案逃亡南海国。南海国与中国没有引渡条约。南海国表示,如中国对崔某被指控犯罪有确凿证据,且承诺不对其判处死刑,则可将其引渡给中国。根据中国《引渡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有哪些?( )
中国公民崔某十年前因走私犯案逃亡南海国。南海国与中国没有引渡条约。南海国表示,如中国对崔某被指控犯罪有确凿证据,且承诺不对其判处死刑,则可将其引渡给中国。根据中国《引渡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有哪些?( )
admin
2022-01-21
41
问题
中国公民崔某十年前因走私犯案逃亡南海国。南海国与中国没有引渡条约。南海国表示,如中国对崔某被指控犯罪有确凿证据,且承诺不对其判处死刑,则可将其引渡给中国。根据中国《引渡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有哪些?( )
选项
A、引渡请求应通过中国外交部向南海国提出
B、如情况紧急,可在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前,通过外交途径请求南海国对崔某先行采取强制措施
C、中国对于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承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
D、如南海国同意引渡,由中国公安机关负责对崔某的接收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引渡法》第47条,中国向外国请求引渡,应通过外交部向外国提出请求,A项正确。根据第48条,“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向外国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前,通过外交途径或者被请求国同意的其他途径,请求外国对有关人员先行采取强制措施。”B项正确。根据第50条,“对于限制追诉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本题中属于量刑的承诺,应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C项错误。根据第51条,“公安机关负责接收外国准予引渡的人以及与案件有关的财物。”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Q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明知被害人乙当时身无分文,但使用严重暴力压制其反抗,迫使对方于次日交付财物3000元。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甲为获取超额利润,在明知其所经销的电器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进货销售,销售金额总计达到180万元。一企业因使用这种电器而导致短路,引起火灾,造成3人轻伤,部分厂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实际规定,下列哪一种刑罚不能单独适用?()
丁某、白某等人为一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一日,丁某等人购买了一个5个月大的男婴。丁某等人将婴儿带至广西等地欲行贩卖。当晚,男婴生病,丁某等人将其带至县医院治疗,经诊治,该婴儿患有新生儿破伤风。几日后,该男婴呼吸衰竭,随时有生命危险,丁某等人要求县医院放弃治疗
甲、乙、丙共同故意伤害丁,丁死亡。经查明,甲、乙都使用铁棒,丙未使用任何凶器;尸体上除一处致命伤外,再无其他伤害;可以肯定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但不能确定是甲造成还是乙造成的。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7题)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
甲、乙二人在商场购物时发生冲突,继而发生打斗。甲将乙打成轻伤,乙将甲诉至法院,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甲服判,不愿意提出上诉。乙不服,欲提出上诉。在上诉期内,乙父死亡,乙为父奔丧而耽误上诉期限。障碍消除后,乙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上诉活动。下列关
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随机试题
马克思的货币需求理论表达式是
()是个体自觉地确立目的,根据目的调节支配行动,克服困难,实现预定目标的心理过程。
A.结核性胸膜炎B.亚急性血行播散性肺结核C.浸润性肺结核D.慢性纤维空洞性肺结核易导致肺气肿或肺心病的是
药师在给阴道炎患者发放克霉唑栓剂时,药品袋标签上应写明
实际用款人取得名义借款人的支持,以名义借款人的身份套取购车贷款。这种行为属于()。
下列有关社会政策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2009年试题,二)若3维列向量α,β满足αTβ=2,其中αT为α的转置,则矩阵βαT的非零特征值为___________.
若按功能划分,软件测试的方法通常分为白盒测试方法和_____________测试方法。
Sincethelate1970’s,inthefaceofaseverelossofmarketshareindozensofindustries,manufacturersintheUnitedStates
HowtoBeEffectiveReadersI.IntroductionofreadingandhowtobeeffectivereadersA.IntroductionofreadingThemeaning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