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0年1月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止2005年12月31日,A公司股份总额为2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下同),其中:发起人股份为14000万股,已上市流通股份为6000万股。持有A公司

admin2014-09-04  55

问题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0年1月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止2005年12月31日,A公司股份总额为2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下同),其中:发起人股份为14000万股,已上市流通股份为6000万股。持有A公司股份前2名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分别为:B国有集团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持有8000万股发起人股份,占A公司股份总额的40%;C国有企业(以下简称“C企业”)持有1000万股发起人股份,占A公司股份总额的5%。
   有关信息资料如下:
   (1)2006年1月,B公司拟将所持A公司5000万股为其参股的一家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质押。
   (2)2006年3月,C企业拟以自己所持A公司1000万股向银行质押贷款。
   (3)2006年4月,C企业以自己的成套设备为抵押,向E银行贷款100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经查明:C企业以成套设备进行抵押时,未经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4)2006年5月,A公司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F银行贷款300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经查:该土地使用权是A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在抵押登记前,A公司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5)A股份有限公司拟租用股东B企业的设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公司董事会对该租赁事项进行表决时,有关表决情况如下:A公司的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包括B企业的派出董事王某。王某未参与投票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1票反对。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1)提示的内容,B公司拟将所持A公司5000万股股份为其参股的一家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提示的内容,C企业以所持A公司1000万股股份向银行质押贷款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3)根据本题要点(3)提示的内容,由于C企业以成套设备进行抵押时未经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人民法院能否以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由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4)根据本题要点(4)提示的内容,A公司和F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与B企业的租赁事项?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不符合规定。首先,根据有关规定,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在本题中,B公司将所持5000万股用于质押,超过所持8000万股的50%。其次,根据有关规定,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仅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质押。在本题中,B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质押不符合规定。 (2)①C企业作为A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持股5%以上),将其股份进行质押时,应当提交上市公司出具的公司董事会已获知该事项的函件;②C企业质押股份的性质属于国有股的,C企业须出具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M8Q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