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真题)何某2014年丧偶,其子女甲、乙二人均已工作。2015年5月,何某在邻居张律师的见证下,当着甲、乙的面书写了遗嘱:本人去世后,名下两套房产由甲、乙分别继承。同年6月,何某因在报纸上读到有关遗产税的新闻,便找来甲、乙二人,与其虚构了房屋买卖

admin2020-12-28  84

问题 (2019年真题)何某2014年丧偶,其子女甲、乙二人均已工作。2015年5月,何某在邻居张律师的见证下,当着甲、乙的面书写了遗嘱:本人去世后,名下两套房产由甲、乙分别继承。同年6月,何某因在报纸上读到有关遗产税的新闻,便找来甲、乙二人,与其虚构了房屋买卖文书。2015年7月何某将房产分别过户至甲、乙名下。此后,何某与甲共同生活。
    2018年10月,何某因遭受甲的虐待,向甲表示撤销遗嘱,并要求甲返还房屋。甲声称何某将房产过户给自己是三年前的事情,过了诉讼时效,拒绝归还房屋。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何某是否有权在张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撤销遗嘱?
    (2)何某将房屋过户给甲三年之后,是否有权要求甲归还房屋?
    (3)如甲于2016年6月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丙并过户,何某是否有权要求丙返还房屋?

选项

答案(1)有权。何某所立遗嘱尚未生效,何某有权撤销;该遗嘱为自书遗嘱,撤销自书遗嘱并不需要原遗嘱见证人在场。 (2)有权。何某为避税与甲虚构房屋买卖文书并办理过户,系虚假的意思表示,买卖行为无效。甲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何某要求甲返还房屋不适用诉讼时效。 (3)无权。丙以合理价格购得该房屋,丙为善意第三人且房屋已过户,故何某无权要求丙返还房屋。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JL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