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李某为资助15周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李某为资助15周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22-07-08
45
问题
李某为资助15周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待定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CD: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2)选项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G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网上和网下同时发行机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6年6月3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日,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在此期限内,管理人收到以下债权申报:(1)A公司曾为甲公司的5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保证。2016年3月,因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A
位于上海市的甲上市公司(简称甲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业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其股本总额为6.5亿元。其控股股东为上海市的乙投资集团(简称乙公司),乙公司为国家出资企业,乙公司持有甲公司60%的股份,剩余股份全部为社会公众持有。2017
甲向乙借款1万元,乙要求其提供担保,甲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以它作质押吧,但如果出租的,租金我来收取。”乙同意,遂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事实的是()。
2018年3月,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月,A合伙企业为B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因B企业无偿债能力,A合伙企业因承担保证责任支付1万元。12月底,甲提出退伙要求,乙、丙同意。经结
某投资者发出部分要约,拟收购A非上市公众公司3000万股的股份,如果预受要约股份为6000万股,其中B股东预受要约股份为100万股。收购期限届满,该投资者应收购B股东的股份数额是()。
某国有企业总经理张某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200万元价格出售,报社记者李某找到张某,欲出价100万元购买张某自有住房,张某拒绝。李某声称:若张某与之签订合同将交还其受贿证据,否则,以其受贿证据向有关机关举报。张某被迫以100万元价款与李某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合同
随机试题
男孩,12个月,因支气管肺炎、先天性心脏病入院。近半天来出现烦躁、气急加重、尿少和青紫等症状。体检:呼吸60次/分,心率180次/分,心音低钝,肝肋下3.5cm。此时应首先行何种治疗
简述亚临床性肝性脑病的临床表现和常用诊断方法。
心源性水肿的原因是
西周时期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一种观察方式是:()。
对于跨径相同的多孔桥,宜选择施工质量较好的桥孔进行加载试验。()
国际机电工程项目合同风险中,属于环境风险因素的有()。
调查时间是指调查工作开始至结束的整个时间。()
人们喜欢记住自己感兴趣的事物,对不喜欢的事物记忆起来十分吃力,这表明情绪具有()。
电力部门采用“高压输电”的主要原因是发电厂产生的电本身就是高压电。()
项目范围规划是确定项目范围并编写项目说明书的过程。针对大型、多项目,一般的做法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