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甲科研所与乙企业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14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合同签订后,乙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相关准备工作。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业,因负责该项目的技术人员辞职,不能履行

admin2017-10-24  39

问题 2014年3月,甲科研所与乙企业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14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合同签订后,乙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相关准备工作。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业,因负责该项目的技术人员辞职,不能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乙企业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赔偿损失
B、乙企业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过失责任
C、乙企业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过失责任
D、乙企业至7月1日方有权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在本题中,甲科研所与乙企业的技术服务合同,在2014年3月签订时生效,甲企业在5月份明确表示不能履行合同,乙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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