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dmin2018-05-15  37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选项 A、分3期出资,其首次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60%
B、股东甲以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C、只有甲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D、甲、乙、丙、丁四人认购的股份为公司股本总额的40%

答案D

解析 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不允许分期出资);选项B,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选项C,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选项D,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本总数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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