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特征。
简述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特征。
admin
2021-01-18
35
问题
简述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特征。
选项
答案
(1)法律行为的概念 法律行为(法行为)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或者,作为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 (2)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①社会性。指法律行为的社会意义,即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效果,造成社会影响,具有交互性,或者说,法律行为不是一种纯粹自我指向的行为,而是一种社会指向的行为。法律行为的发生,一定会对行为者本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集体、国家之利益和关系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人的社会性本质决定了其活动和行为的社会性。 ②法律性。指法律行为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 a.法律行为是由法律调整和规定的行为。由于行为具有社会指向,可能造成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和社会危害,它们才有可能、有必要受到法律的调整。法律因此把那些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行为纳入调整范围之内,并对不同的行为模式及行为结果作出明确的规定。 b.法律行为是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律行为往往是交互性的,处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之中,或对其他行为有支配力,或受其他行为的支配。二是,法律行为一旦形成,就受法律的约束或保护。产生法律效果是指法律行为能够引起人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③意志性。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受人的意志的支配和控制,反映了人们对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认同、对一定的利益和行为结果的追求以及对一定的活动方式的选择。在法律行为的结构中,只存在意志和意识能力强弱的差别。在法律上,纯粹无意识(无意志)的行为不能被看作法律行为,而属于“法外空间”,即法律上不予评价的行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C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婚姻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尹律师在适用该法条解决实际问题时,认为该规定中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又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尹律师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是()
(2016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划分法律部门时,首先应考虑和坚持的原则是()。
下列部门法中按照社会关系调整的机制这一标准划分出来的是()。
“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维护和保障立法的科学性”是指法律制定的()。
清末司法改革后负责统一解释法令的司法机关是()。
在法的概念问题上,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主要观点是()。
甲、乙、丙3名大学生去“粗粮馆”用餐。粗粮馆的广告上写着“每位25元,国家公务员每位20元”。甲、乙、丙3人认为这是对非公务员消费者的歧视,违反了《宪法》第33条以及《民法通则》第3条关于“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的原则,侵犯了公民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
某省人大在开会期间,省人大代表赵某因索贿行为被检察机关批准即行逮捕。另一省人大代表钱某知道此事后,为了为赵某鸣不平,竟然在人大开会期间跑到检察院,将拘捕的人员打成重伤,检察院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将钱某即行拘留。另一省人大代表孙某在人大开会发言时对检察院和公安机
随机试题
下列行政机关中无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
Thisstoryisnotreal;itis______.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监理员的任职条件有()。
通用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允许使用的()种会计核算。
下列属于基金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的是()。
教师应确立怎样的学生主体观?如何尊重发挥儿童的主体性?
A.Theydrinkcoffeeandchat.B.thereisalwaysaspecialroomforpeopleboilingcoffee.C.manyofthemtakecoffeebackto
参与管理方法是一种特定的激励方法,其主要途径有()
InvasiveweedsareaseriousprobleminAustraliaWeeds【C1】______thebiodiversityofAustralia’suniquewaterways,NationalPark
A、Datacollection.B、Trainingconsultancy.C、Corporatemanagement.D、Informationprocessing.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