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交了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如图3—1所示。 监理机构经审查认为该施工进度计划符合要求,于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批准了该进度计划。 施工合同约定: (1)在施工期间,若由于建设单位原

admin2022-03-24  18

问题 某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交了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如图3—1所示。

    监理机构经审查认为该施工进度计划符合要求,于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批准了该进度计划。
    施工合同约定:
    (1)在施工期间,若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补偿1万元/天:若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或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应扣减工程款1万元/天。
    (2)若施工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10%时,超过部分按原单价90%计价。
  施工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A工作为基础土方,基础土方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为400m3。因设计变更,该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为450 m3。(工程量清单中,A工程基础土方单价为80元/m3)
    事件2:C工作为圆管涵,施工结束后,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圆管涵两侧回填土压实质量进行开挖检查。经检查发现圆管涵两侧回填土压实质量不合格,需返工处理。结果造成工期延误2天,返工费用3万元。
    事件3: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发现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有明显错误,于是立即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由于修改图纸致使E工作施工拖延3天,停工窝工损失5万元。
    事件4:在进行K工作中,施工现场遇到季节性大雨,造成工期延误2天。
    问题:
对于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对变更工作的估价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

选项

答案变更估价原则: (1)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在综合考虑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由监理人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5)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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