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案件适用先予执行正确的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案件适用先予执行正确的有?
admin
2019-06-11
48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案件适用先予执行正确的有?
选项
A、汪某因三个儿子拒绝对自己尽到赡养义务而将其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因汪某本月的退休金已经花费完毕,则根据汪某的申请,法院可以要求汪某的三个儿子先予执行支付汪某十年的瞻养费用
B、金伦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小吴请金伦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并在宣判前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工资,法院准许
C、甲公司向乙保险公司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而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准许
D、甲房屋墙壁因邻居乙的施工已经濒临倒塌,在侵权诉讼中甲请求邻居乙停止装修行为,法院准许
答案
B,C,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8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72题)
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2008年试卷三第69题)
甲与乙达成分期付款买卖一只玉壶的合同,约定乙将自己所有之古代玉壶一只出售给甲,价款30万元,分15期支付款项,每期2万元。双方约定,在付清全部款项之前,玉壶之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标的物交付甲后,乙因向丙借款20万元,将玉壶抵押给丙,并告知玉壶现由甲保管。甲
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2012年试卷三第31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与乙、乙与丙的债权为金钱债权,且数额相等。法院判决甲的代位权诉讼胜诉,由丙向甲履行,但在履行中丙发生无力履行的情况。他们之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甲欠乙企业100万元的贷款,乙对甲的债权时效期间只剩3个月。此时甲与丙达成免责的债务承担协议,并将该协议内容通知了乙。关于该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及通知的意义,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某剧院为增加票房收入,与当红歌星李某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剧院应于12月30日向李某支付出场费1万元,李某则须于元旦晚上为该剧院举行的联欢会演唱歌曲。12月29日,李某喉咙发炎,医生诊断须立即手术,预计住院10天。剧院欲解除合同,李某认为,剧院仅能中止履
随机试题
某重点中学最近一项调查表明,该校高中生对踢足球有着特殊偏好,而且远远超过了其他球类,调查同时发现经常踢足球的学生学习成绩比不经常踢足球的学生好。由此可见,经常踢足球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以下哪项最能削弱上述结论?
“朦胧诗”中有着世界性影响的重要诗人是()
被称为人际关系专家的谈判者是()
房地产经纪机构注销时,对尚未完成的房地产经纪业务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有()。
潜水泵对电动机的结构要求比一般电动机特殊,其电动机的结构形式分为()。
自孔子卒后,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小者友教士大夫,或隐而不见。故子路居卫,子张居陈,澹台子羽居楚,子夏居西河,子贡终于齐。如田子方、段干木、吴起、禽滑釐之属,皆受业于子夏之伦,为王者师。是时独魏文侯好学,后陵迟以至于始皇。天下并争于战国,儒术
设曲面∑:=1及平面π:2x+2y+z+5=0.求曲面∑上与π平行的切平面方程;
在HTML语言中,窗口标题的标记是(40)。
WhatistheMandoing?
A、Peoplearenotfullypreparedforpotentialrisks.B、Peoplearenothealthyenoughforoutdooractivities.C、Peoplearetooe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