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纬东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

admin2020-01-14  80

问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纬东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

选项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规定。根据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3)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而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只设1至2名监事。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4)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是股东会的职权,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8R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