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时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dmin2014-07-03  72

问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时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对于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
B、对于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但可以不开庭
C、二审法院进行审理后,对于事实不清的,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对于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D、在对自诉案件进行二审时,法院在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

答案B,C

解析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故A项错误,B项正确。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3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故C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故D项错误。故本题B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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