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2009年试卷三第16题)

admin2013-05-03  48

问题 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2009年试卷三第16题)

选项 A、刘某明知是盗版书籍而购买并阅读
B、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使用
C、五湖公司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
D、四海公司明知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

答案B

解析 首先,选项A考查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项的规定可知,单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不属于侵权行为。本题中,刘某购买盗版书籍并阅读,该阅读行为符合“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的情形,无论是盗版还是正版,读者本身不构成侵权,但制造、销售盗版书籍的人构成侵权。据此,选项A错误。其次,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的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可知,盗版软件(侵权复制品)的善意持有人无权继续使用盗版软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否则构成侵权;若是恶意持有人,即明知是盗版软件还继续购买并安装使用的,本身构成a侵权,既要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B选项中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使用,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选项B正确再次,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可知,侵犯商标权的行为限于假冒行为、制造行为、销售行为,不包括购买行为和使用行为,所以,即使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的,也不构成侵权。据此,选项C错误。最后,根据《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可知,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构成侵权,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构成侵权,不包括“使用”,即未经许可的经营性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行为不构成侵权。选项D中,四海公司明知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相当于未经许可的经营性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不构成侵权行为。据此,选项D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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