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中,刘贵之妾陈二姐因轻信刘贵欲将她休弃的戏言连夜回娘家,路遇年轻后生崔宁并与之结伴同行。当夜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邻居追赶盗贼遇到陈、崔二人,因见崔宁刚好携带15贯钱,遂将二人作为凶手捉拿送官。官府当庭

admin2020-12-08  28

问题 (2016年)在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中,刘贵之妾陈二姐因轻信刘贵欲将她休弃的戏言连夜回娘家,路遇年轻后生崔宁并与之结伴同行。当夜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邻居追赶盗贼遇到陈、崔二人,因见崔宁刚好携带15贯钱,遂将二人作为凶手捉拿送官。官府当庭拷讯二人,陈、崔屈打成招,后被处斩。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话本小说《错斩崔宁》可视为一种法的非正式渊源
B、邻居运用设证推理方法断定崔宁为凶手
C、“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所表述的是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
D、从生活事实向法律事实转化需要一个证成过程,从法治的角度看,官府的行为符合证成标准

答案B

解析 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则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话本小说系宋代文学形式之一,显然不具有法律说服力,同时,它也不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即不能据此裁判案件。A项错误。设证推理是对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其特点在于推理人面对一种现象,凭借自身经验逆向推论出原因或前提。该案中,邻居面对刘贵死亡的后果,基于一系列事实,凭借自身经验,认定陈二姐、崔宁二人是凶手,这是典型的设证推理。B项正确。“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出现了当事人人名,很明显表述的是案件事实,而不可能是法律规范,因此绝非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所谓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C项错误。在法治的角度下。“证成”往往被定义为给一个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过程。《错斩崔宁》的标题很明显告诉读者这是一件冤假错案:陈、崔二人被处以斩刑的判决,仅仅是这二人在官府当庭拷讯之下,被屈打成招的,官府的论证是不成功的、有缺陷的,完全不符合法治所要求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证成标准。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0w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