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年×月×日,某省供销社、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棉花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库房、棉场应当根据防雷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同年7月5 R,县供销社又发出《关于认真作好防火工作的通知》。任某、李某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执行上述规定,长期不安装避雷

admin2010-03-10  38

问题 198×年×月×日,某省供销社、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棉花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库房、棉场应当根据防雷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同年7月5 R,县供销社又发出《关于认真作好防火工作的通知》。任某、李某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执行上述规定,长期不安装避雷设备,不配备专职消防人员,加之消防器材保存不善,棉垛距离不符合要求,以致1985年8月11日棉垛遭雷击起火,烧毁皮棉137.3万公斤,给国家造成 467.8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该厂厂长任某、副厂长李某的行为触犯《刑法》第187条之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任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选项 A、特大重大火灾
B、特大火灾
C、重大火灾
D、一般火灾
E、自然火灾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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