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3条规定:“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从法律规则的分类角度看,该规定属于( )。(2011年单选6)

admin2013-10-28  32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3条规定:“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从法律规则的分类角度看,该规定属于(    )。(2011年单选6)

选项 A、确定性规则   
B、委任性规则
C、准用性规则   
D、任意性规则

答案B

解析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津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教育法》第83条对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未作明确规定,而是由国务院规定。故属于委任性规则。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父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故《教育法》第83条不是任意性规则,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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