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4-12-18
33
问题
下列关于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B、非公开募集基金必须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C、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D、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答案
A,C,D
解析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据此,A项正确。第89条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据此,法律允许基金合同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托管另作安排,而不是如同公开募集基金那样必须由基金托管人托管,故B项错误。第91条规定:“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C项正确。第92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据此,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y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此种情况下,谁可以提出执行商场的到期债务?商场如提出下列意见,何者不构成异议?
位于丁地的A公司将一批货物由甲地通过铁路运往乙地,送达后发现部分货物灭失,该铁路局位于丙地。若A公司起诉,下列法院中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有()。
一次民事诉讼法学课堂上,老师出了一道题,要求同学们比较再审程序与二审程序。课堂上同学们踊跃发言,纷纷表达自己的意见。其中有如下这些说法,正确的有:
金某是甲公司的小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因其股权份额仅占10%,在5人的董事会中也仅占1席,其意见和建议常被股东会和董事会否决。金某为此十分郁闷,遂向律师请教维权事宜。在金某讲述的下列事项中,金某可以就哪些事项以股东身份对公司提起诉讼?
某拍卖公司举行一场艺术品拍卖会。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拍卖法》的规定?
李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甲工厂愿意赔偿2万元,因无现金,以本厂的一辆桑塔纳小汽车提供抵押,但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甲厂向刘某的监护人交付权利凭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不应当受理?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甲为私营企业主,为了扩大经营,需要资金,遂向所在地的乙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10万元,信用社要求甲提供担保,甲遂将其企业的一座厂房设定抵押于信用社。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因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没有对村办企业厂房抵押登记部门作出规定,经协商,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
随机试题
临床疑为DIC,应选择下列哪组筛选试验
在尿沉淀中找到移行上皮癌细胞,那么可不考虑下列哪种情况
A.单样本t检验B.配对t检验C.成组设计两样本均数比较的t检验D.成组设计两样本几何均数比较的t检验E.u检验欲分析新药疗效是否优于旧药,可用将钩端螺旋体患者的血清分别用标准株与水生株作凝溶试验,测得稀释倍数如下。标准株(10人)100
代谢产物为活性代谢物,并已作为药品使用的是体内代谢产物仍具活性,且作用时间较长的是
控诉、辩护和审判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三大诉讼职能,下列项中关于诉讼职能的表述,错误的是?
图示梁,A、B支座反力为()。
冰心说:“世界上没有一朵鲜花不美丽,没有一个孩子不可爱。因为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丰富美好的内心世界。”这句话体现了()。
诊断性评价又称中期评价,是在健康教育活动中针对活动效果而进行的持续性的评价。()
唐高宗李治在位时期完成的《唐律疏议》是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__________、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__________性法典,对后世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8086 CPU经加电复位后,执行第一条指令的地址是(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