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中对第一审有关裁定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
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中对第一审有关裁定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
admin
2014-02-08
20
问题
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中对第一审有关裁定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
选项
A、二审法院查明一审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立案提审
B、二审法院查明一审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一审法院立案受理
C、二审法院查明一审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立案提审
D、二审法院查明一审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审理
答案
B,D
解析
《民诉意见》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故B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v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之间2004年5月5日借款合同是否成立,甲是否应当向乙交付2万元?乙因违约而损失5000元,该项损失应如何承担?
原告甲公司需了解被告乙公司的资产流动状况和经营状况,而记载这些信息的资料都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处存储管理。现甲公司委托丙律师事务所的丁代理律师调查取证。以下关于丁律师取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合伙出资200万元建造一船舶,其中甲出资120万元,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承担损益。现船舶尚未建成,甲即以其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乙、丙二人知情但保持沉默,则关于该抵押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依照《海商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船舶抵押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签订一份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1年后,企业盈利丰厚,以其所得利润,甲、乙进行分配。下列分配方式不正确的是:
周某为甲单位的工程师,2004年2月调到乙单位工作。甲乙两单位商定,周某在原单位承担的未完成的研究任务,由周某在乙单位继续完成,但双方对研究成果的权益归属未作出约定。2005年年底,周某的研究取得技术成果。甲乙两单位对该项技术成果的权益产生纠纷,且未能达成
赵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赵某将自己的汽车作价5万元抵押给李某,未约定担保数额,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后一次事故使汽车报废,保险公司赔偿8万元。赵某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关系:
甲公司与乙公司仓储合同发生争议,乙公司根据仲裁协议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双方自行和解,则下列程序中错误的是:
债务人杜存刚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向债权人陈锦履行合同,要交付小站大米100吨,但是债务人杜存刚却在约定交货地点找不到陈锦,其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标的物大米提存。那么,陈锦领取该被提存的小站大米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19世纪中叶以前,心理学是作为()的一个分支出现的,直到()心理学才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独立是经德国心理学家()建立世界上第一个()为标志的。
Between1974and1997,thenumberofoverseasvisitorsexpanded______27%.
Withthemapofthecitytohelpthem,theyhadno______theplace.
A.鼓室、咽鼓管、乳突窦和乳突小房B.耳蜗、前庭、骨半规管C.耳郭、外耳道、鼓膜D.锤骨、砧骨、镫骨E.蜗管、椭圆囊和球囊、膜半规管内耳的骨迷路包括
事业单位在财产清查中发现事业用材料盘亏,其中属于正常损耗的应()。
在我国现阶段,关于股份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4.答题时请认准
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在极其危急的情况下挽救了中国共产党、挽救了中国工农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成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遵义会议
Itseemsindividualcancercellssendoutthesamedistresssignalsaswounds,trickingimmunecellsintohelpingthemgrowinto
A、Theyshouldbewidelyusedinthefieldofsocialservices.B、Theyshouldbeblamedfortheincreasingunemployment.C、Theys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