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桥梁工程,其基础为钻孔桩。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部组成了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质量控制小组。(1)确定了钻孔桩的质量控制点。内容包括:桩位坐标控制、垂直度控制、清孔质量控制等。(2)该桥梁由A公司总承包,其中桩基础施工分包给B公司,建设单位委托

admin2014-05-23  25

问题 背景资料
某桥梁工程,其基础为钻孔桩。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部组成了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质量控制小组。(1)确定了钻孔桩的质量控制点。内容包括:桩位坐标控制、垂直度控制、清孔质量控制等。(2)该桥梁由A公司总承包,其中桩基础施工分包给B公司,建设单位委托了C公司进行监理。A公司要求B公司在施工前复核了该工程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在经A公司技术人员审核签认后,指令B公司进行该桥桩基础的施工。该桥1号桥墩桩基础施工完毕后发现整体桩位(桩的中心线)沿桥梁中线偏移,偏移量超过了规范允许的偏差。经检查发现,造成桩位偏差的原因是桩位施工图尺寸与总平面尺寸不一致所致。于是,A公司与监理公司共同商议按以下方案处理,并由A公司指令B公司尽快组织实施:(1)补桩;(2)承台的结构钢筋适当调整,外形尺寸做部分改动。B公司在接到A公司的指令后迅速组织了实施,同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索赔意向通知,并在补桩施工完成后第5天提交了索赔报告:(1)要求建设单位赔偿整改期间机械、人员的窝工损失;
(2)增加的补桩应予以计量、支付。理由是A公司是总承包单位,B公司的桩位放线成果已由A公司审核签认,而桩体本身并没有问题。
问题:
A公司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说明理由或正确做法。

选项

答案(1)不妥之处: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的复核,只由A公司技术员审核签认后就进行施工。理由:重大的工程放样复核测量需要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现场进行检查签认,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签认可后才能实施。(2)不妥之处:发生桩位偏位后,A公司只与监理工程师商议处理方案后就指令B公司组织实施。理由:施工图的修改权是设计单位,A公司和监理工程师都没有施工图的修改权。出现桩位偏位后,A公司应将这一情况上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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