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郑某与田某1999年结婚,因感情不和于2004年协议离婚,共同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孩子归田某抚养,由郑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后因与田某在抚养费上发生争执,田某声称要举报其偷税漏税行为。2007年6月,郑某收到税务部门要求其补缴02、03年的个人所得税,
郑某与田某1999年结婚,因感情不和于2004年协议离婚,共同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孩子归田某抚养,由郑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后因与田某在抚养费上发生争执,田某声称要举报其偷税漏税行为。2007年6月,郑某收到税务部门要求其补缴02、03年的个人所得税,
admin
2014-02-08
47
问题
郑某与田某1999年结婚,因感情不和于2004年协议离婚,共同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孩子归田某抚养,由郑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后因与田某在抚养费上发生争执,田某声称要举报其偷税漏税行为。2007年6月,郑某收到税务部门要求其补缴02、03年的个人所得税,并对其漏缴税款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某起诉田某,要求其共同承担税款及罚款。田某以未举报郑某的漏税行为,也未接受其委托缴税为由予以拒绝。本案应如何处理?( )
选项
A、田某已经与郑某离婚,不应承担郑某漏缴的税款及罚款
B、田某虽已与郑某离婚,仍应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分担郑某漏缴的税款及罚款
C、田某虽已与郑某离婚,仍应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分担郑某漏缴的税款
D、田某已经与郑某离婚,不应承担郑某漏缴的税款,但其隐瞒郑某的漏税行为,应分担其罚款
答案
4
解析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郑某和田某1999年结婚,2004年离婚。虽然郑某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和罚款是发生在2007年,但是是由于郑某02、03年未缴税造成的。所以这笔债务应属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税款的罚款部分是郑某违法所负的债务,不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故选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s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本规定中,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
王文诉王理继承遗产纠纷一案,王综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时,王文当场口头表示不上诉,但在上诉期内又向一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王理当场口头表示上诉,但在上诉期内未直接到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而是在上诉期届满前
王某将1间房出租给李某居住,双方订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1年之后,王某为取得更多的租金,对李某称自己家人要居住,与李某达成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协议。但后来李某发现王某并没有自己居住房屋,而是以更高的租金出租给他人。对王某的这一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王月系王阳之子,10岁,王阳与其妻离婚后,拒绝支付王月抚养费。王月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父王阳支付抚养费,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阳每月向王月支件300元抚养费,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2年后,王月因体弱多病,300元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又向甲区人民法
甲公司欠银行贷款500万元,现该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由乙公司对分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丙公司继承全部债权。现就该协议效力的分析,哪个是正确的?()
某甲将自己的一头耕牛借给某乙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两人又达成协议:甲将耕牛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乙,乙须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付款时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但在乙准备付款前一天晚上,耕牛在牛棚中遭雷电被击毙。则耕牛被击毙的风险应由谁承担: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运输方式中哪些属于多式联运?
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0年9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9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
如果山东省青岛市A公司在起诉时未声明双方之间有仲裁协议,青岛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山西省太原市B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若诉讼继续进行下去,法院最终将会作出对自己不利的判决,遂在法院第二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其与山东省青岛市A公司在订立合同中签订的
随机试题
简述公共政策监控的内容。
使用SQL语言进行数据查询时使用的命令动词是()
A.泡沫样白带B.凝乳状白带C.灰色均质鱼腥味白带D.脓样白带E.水样白带
A.Cl-内流B.Ca2+内流C.Na+内流D.K+内流E.K+外流窦房结细胞动作电位O期去极化是由于
自()以来,我国已经完成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其中问卷调查的内容不包括()。
以下属于导游人员应掌握的交际技能的是()。
素有“凉城”之称的是()。
A、 B、 C、 A
Amongthemostenduringofallhorrorsistheprospectofaslow,painfuldeath.Thosewhowitnesstheprotractedterminalilln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