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杀乙,乘乙与朋友在餐馆聚会,向其投掷自制炸药,炸药爆炸后没有伤着乙,却致与乙一起聚餐的丙当场死亡,丁、戊受重伤。甲的行为应以( )。(2008年单选18)

admin2013-06-08  34

问题 甲欲杀乙,乘乙与朋友在餐馆聚会,向其投掷自制炸药,炸药爆炸后没有伤着乙,却致与乙一起聚餐的丙当场死亡,丁、戊受重伤。甲的行为应以(    )。(2008年单选18)

选项 A、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B、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C、爆炸罪定罪处罚
D、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爆炸罪并罚

答案A

解析 在本案中,甲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投掷自制炸药”,导致丙死亡和丁、戊受重伤两个结果,在形式上触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两个罪名,构成想象竞合,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不构成爆炸罪,因为甲的行为没有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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