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犯罪对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4一专一5)
下列关于犯罪对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4一专一5)
admin
2021-10-25
38
问题
下列关于犯罪对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4一专一5)
选项
A、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
B、犯罪对象的功能是区分此罪与彼罪
C、犯罪对象是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
D、犯罪对象是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答案
A
解析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人、物或信息。犯罪客体是犯罪所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是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是现象和本质的关系,犯罪客体寓于犯罪对象中,揭示犯罪的本质,具有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功能,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犯罪行为对犯罪客体的侵害,往往是通过侵犯或指向犯罪对象来实现。故A选项正确,选项B、C、D都是犯罪客体的特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m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
2003年2月起,贾某与许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5次,窃得财物价值为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2002年10月,贾某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在追究贾某刑事责任时,贾某对下列何种数额负责?()
甲于1998年1月犯盗窃罪(盗窃金额5000元),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亡外地,又于2004年4月犯抢劫罪。关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又聋又哑的人犯罪,()。
下列构成诬告陷害罪的是()。
甲(15周岁)抢夺乙的钱包,被乙紧追不舍,为窝藏赃物,甲当场使用暴力将乙打至重伤。甲的行为构成()
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本条规定的是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请分析:如何理解“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如何理解本条规定的各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随机试题
内脏大神经主要终于
钠、钾、氯离子的主要排泄器官是
适合弱酸性水性药液的抗氧剂有
脾主运化是指脾能够
房地产市是稳定不变的。在不同的时间,同一宗房地产往往会有不同的价格。因此,房地产价格具有很强的时间性,每一个价格都对应着一个具体的时间。如果失去了时间,价格也就失去了意义。但是,估价不是求取估价对象在所有时间上的价格,这既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估价通常仅是求
图5—6—8所示等腰直角三角形单元体,已知两直角边表示的截面上只有剪应力,且等于τ0,则底边表示的截面上的正应力σ和剪应力τ分别为()。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列社会关系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今、私たちはコンピュータを使って遠くに住んでいる人と話をしています。コンピュータを使って送られる手紙をメールと言っていますが、メールで世界中の人々と連絡を取ることができます。忙しいときに大変便利です。先日、オーストラリアに住んでいる友達に手紙をも
Dotheresultshaveanypractical______(appl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