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果持票人将出票人禁止背书的汇票转让,下列有关出栗人票据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果持票人将出票人禁止背书的汇票转让,下列有关出栗人票据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22-03-22
41
问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果持票人将出票人禁止背书的汇票转让,下列有关出栗人票据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出票人对受让人不负票据责任
B、出票人仍须对善意受让人负偿还票款的责任
C、出票人与背书人对善意受让人负偿还票款的连带责任
D、出票人与背书人、持粟人共同负责
答案
A
解析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jE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4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参与经营管理的非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甲、乙、丙、丁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合伙企业债务时,对不足清偿部分,甲最多负责清偿10万元,乙最多负责清偿5万元,其余款项债权人应当向丙、丁进行追偿,合伙企业设立后不久,欠付A公司100万元货款到期无法清偿。有关本案
李某为其6周岁的儿子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期限20年,按年缴纳保险费;1年后其子模仿电视剧情节在家自杀,李某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保险公司有权引用自杀条款拒绝给付保险金。()
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为其控股股东A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作出决议时,应当经除A公司以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应当由法定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开。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负责公开的法定机关和公开的法定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有关甲公司
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无效仲裁协议的有()。(2017年)
随机试题
心力衰竭时,心脏的主要血流动力学改变是______和______。
A.四肢硬瘫B.四肢软瘫C.上肢软瘫,下肢硬瘫D.上肢完好,下肢软瘫E.上肢完好,下肢硬瘫脊柱胸2水平损伤可引起
当建设工程项目只有一个单项工程时,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中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不包括()。
某商业银行有普通股、优先股等实收资本2550万元,各种准备金34万元;各项存款62000万元,发行有价证券12000万元,借入资金3416万元;资产总额8000万元,其中信用贷款28000万元,其风险权数100%;住房抵押贷款25000万元,其风险权数50
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A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事项,请代为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在确定对项目组成员指导、监督与复核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A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在使用应用程序时,常常用作在单击时执行指定的操作的控件是
ThanksgivingDayiscelebratedwithalotof【C1】______andmerry-makinginAmerica.CelebratedonthefourthThursdayinthe
WhichisNOTasuggestiongivenonbusinesstravelsabroadinthepassage?
A、Doctorandpatient.B、Teacherandstudent.C、Husbandandwife.D、Bossandsecretary.A这是人物关系的判断。关键在于女士的话:headaches。所以应该是医生和病人的
Thereisapopularbeliefamongparentsthatschoolsarenolongerinterestedinspelling.Thisis,however,a【C1】______.Nosc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