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谈谈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法律地位及其特殊法律保护。(北京大学200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谈谈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法律地位及其特殊法律保护。(北京大学200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admin
2016-06-13
40
问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谈谈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法律地位及其特殊法律保护。(北京大学200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选项
答案
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法上有着重要的法律地位,这一方面是因为继承制度本身就是建立在财产私有制上的,而这种财产流转又总是与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相联系,那么,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与继承人有血缘关系(现代法律亦推之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如收养等)的后代自然在继承制度中占据主体地位。另一方面,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养老育幼、照顾弱者,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尚未成年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当然需要得到一定的经济来源,故法律也非常重视此类子女的生活保障问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的重要法律地位如下所述:第一,被继承人的子女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与被继承人的父母和配偶优先于其他继承人获得遗产;第二,被继承人的子女可以被指定为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律对被继承人的子女所给予的特殊法律保护主要表现在:第一。法律规定了胎儿特留份制度,即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这直接体现了法律对被继承人子女的特殊保护。第二,法律还规定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代袭继承或承祖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尚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实际上这两项制度都是允许被继承人的子女所应继承的财产利益转归其后代享有,以解决其后代的抚养等问题,所以也可以说是对被继承人的子女利益的特殊保护。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g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从战略管理的角度看,公司研制新型卡车的做法,属于竞争战略中的()战略。经过一段时间后,该公司某一型号的卡车占有了75%.的市场,且为企业带来了可观的利润,但销售增长较慢,此时该型号的卡车应当属于下列哪种类型的产品?()。
(2011年单项选择第37题)商务谈判背景调查中,最关键的一环是()。
2011年7月10日王刚大学毕业,到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聘用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从2011年7月11日开始,试用期内每月工资为2000元,期满后月工资3000元,奖金根据个人销售业绩而定。王刚高高兴兴干了几个月,到了2012年2月11日,王
以甲公司名义投资300万元,与乙公司组成合伙企业?以甲公司名义向丙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50万元;
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甲能否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
案情:甲公司指派虽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1999年3月完成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1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9日授予甲公司专
乙公司将委托事项转托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依法应当履行什么程序?若丁公司单独提出解除代理关系,而导致甲公司利益受损,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
甲、乙、丙三人为同胞兄弟,三人的父母有一栋私有房屋,该楼房于1998年出租给A夫妇居住,租期为4年,每年租金为2万元,年底支付,承租人为丈夫A。1999年3月和5月,甲、乙、丙的父母相继去世,也未留下遗嘱,在办理遗产继承时,三人约定房屋由丙管理。此时,楼房
案情:杨凌、张娜、李丹丹、王启遥、赵宇东5人创立一家经营文学类图书的跃然有限责任公司。5人订立了设立公司的协议,约定杨凌以2007年6月依据遗嘱继承的其外祖父所留给他的一处三层商业房作为出资;张娜以货币10万元作为出资,但欲分成3年来缴纳;李丹丹以其翻译某
民事法律事实(清华大学200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考过“构成要件”)
随机试题
某青年志愿者协会最近招募了一批大学生志愿者,主要服务于城乡结合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下关于该志愿者协会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E-R图向关系模式转换时,实体标识符转换为关系的________。
(2013年4月,2007年4月)简述供应商关系控制过程的步骤。
下列哪种情形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对员工进行分析与定位的主要工作不包括()。
只要给足了时间和适当的教学,几乎所有的学生对几乎所有的内容都能达到掌握的程度。这是()。
设n阶矩阵A非奇异(n≥2),A*是A的伴随矩阵,则
Mr.WhiteWasunhappybecausehishairstoppedgrowing.ThebarberaskedMr.Whitetousecreamonhisheadtohelphairgrow.
Ifexcellentworkresultsinfrequentpayincreasesorpromotions,theworkerswillhavegreater______toproduce.
Peoplehavebeenpaintingpicturesforatleast30,000years.Theearliestpictureswerepaintedbypeoplewhohuntedanimal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