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采用国有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兴建的某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其施工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类型为固定单价合同,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要求如下: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各种措施项目费、风险费

admin2012-09-01  45

问题 [背景]  采用国有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兴建的某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其施工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类型为固定单价合同,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要求如下: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各种措施项目费、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每一子目不得超过两个报价。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子目,招标人将按照其他投标人对该子目的最低报价作为结算依据。
    (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各项工程量进行复核,并对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填报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除以下两种情形外,结算时工程量不再调整:A.实际工程量差异在10%以上的据实调整工程量;B.工程设计(3)附件中给出的设备材料暂估价供投标人报价时参考,投标人应依据市场实际情况填报。
    (4)投标函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汇总一致。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低、一个最高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中标价为评标基准价,低于评标价时为其投标报价。
    【问题】  指出上述报价条款中的不妥之处,逐一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该招标文件中对报价要求的不妥之处和相应理由如下: (1)每一子目不得超过两个报价不妥;理由:只能有一个投标价格,每个子目允许两个报价将在事实上形成两个投标价格。 (2)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将按照其他投标人对该子目的最低报价作为结算依据不妥;理由: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本人的意思表示,不应以他人的意思表示为依据。可规定为:视为已经包含在该投标人其他报价之中。 (3)①投标人对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报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不妥;理由:工程量准确性应由招标人负责;②实际工程量与其填报工程量差异在10%以上的可以调整不妥;理由: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应据实结算。 (4)招标文件提供的暂估价供投标人报价时参考不妥;理由:暂估价为非竞争项目,不允许投标人修改暂估价。 (5)规定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中标价为评标基准价,低于评标价时为其投标报价不妥;理由:中标价必须为中标人的投标价格。

解析 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要求,与评标及合同竣工结算密切相关,其规定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①报价币种要求;②报价格式要求;③报价内容要求;④报价与评标价的关系;⑤报价预中标价、合同结算价的关系等,需要遵守《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本案中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对应于《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实质性内容,不应允许投标人修改等,考生应予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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