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2-11-11  19

问题 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

答案D

解析 选项A显然是错误的。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甲仅教唆乙强奸丙,并未教唆乙抢夺丙,因此甲不可能构成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选项C是旧考点。首先吸食、注射毒品不是犯罪;其次对这种教唆行为,法律有明文规定。《刑法》第353条第l款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对于这种刑法分则有明文规定的教唆行为,直接按法律规定定罪,不再认定为教唆犯。因为行为人此时不是在进行犯罪的教唆行为,而是在进行实行行为。
    本题难在选项B、D上。选项B说:“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由于组织犯、教唆犯、实行犯、帮助犯是按同一个标准(分工)进行的分类,彼此之间是互相排斥的,因此在同一个犯罪中,一个人只可能具有一种身份。如果是教唆犯,就不可能是实行犯或者帮助犯。但实践中确实存在有些人教唆他人犯罪,然后又参与犯罪的实行或者为犯罪提供帮助的现象。此时,对于直接参与犯罪实行的,直接认定为实行犯,不再认定为教唆犯;对于为犯罪提供帮助的,则直接认定为教唆犯,因为教唆是重行为。总的原则是,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具备两种身份。当然,教唆犯可以同时是主犯,因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是另一种分类标准。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
   选项D:帮助犯是在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人,因此是从犯。作用再大的帮助犯,也不可能是主犯,否则就不叫帮助犯了。因此,选项D正确。
   需要说明的是:这是按照公布的参考答案做出的解析。我们认为:本题的答案值得商榷。首先是选项B表述含糊,很难说到底是对是错,不适合作为司法考试试题。其次,在现行刑法之下,选项D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在现行刑法之下,帮助犯包括两类:从犯和胁从犯。那么说“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就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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