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admin2014-07-18  60

问题 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选项 A、受理此案
B、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C、与A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D、告知甲在A国法院应诉

答案1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方面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题中中国公民甲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提起离婚之诉,法院应当受理。A项的表述正确,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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