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一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一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
admin
2017-08-18
44
问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一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
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钱某对赵某仍然有感情,赵某与钱某的婚姻火系能否门动恢复?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不能。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已经再婚的,即使再婚后配偶他方又死亡的,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但可通过再次登记而缔结婚姻关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a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甲欲按乙公司寄送的价目表上的报价购买某型号电脑一台。某日,甲委托朋友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意向。在民法上,丙是甲的()。
下列关于债的种类说法,错误的是()。
继承人的以下行为中,导致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是()。
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其中所指的“法律有特别规定”是指()。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
2007年12月31日,甲被入打伤,但直至2008年4月30日,甲才得知凶手是乙。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4日,甲因所在地发生地震,无法与外界联系。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不丧失胜诉权的最后日期是()。(2010年单选42)
2009年8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购图书的订单,订单中详细列明了订购数量、交货日期等,并要求乙公司在接到该订单之日起3日内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乙公司8月6日接到订单,于8月10日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同时寄出该批图书。甲公司收到图书后,拒绝接受。关于本
简述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
随机试题
一个5岁男孩,低热,颈痛数月,检查:颈部旋转受限,X线侧位片可见寰椎向前脱位,咽后壁增宽,其诊断最大可能是
患者其病缓慢,渐见肢体痿软无力,以下肢为甚,腰膝酸软,不能久立,甚则步履全废,腿胫大肉渐脱,或伴有眩晕耳鸣,舌咽干燥,遗精或遗尿,或妇女月经不调者,治宜
张某,女,31岁。自小肥胖,平素经期常延后或闭经,常自感疲倦乏力,头晕心悸,带下量多质粘稠,腰痉怕冷,胸闷泛恶,面色咣白,舌淡,苔白腻,脉滑。治疗首选方为
采用侵蚀模式预测水土流失时,常用方法包括( )。
某项目的一部分建设资金从国外借款,当外币对人民币升值时,本息所支付的()。
______是通过学习而形成的、影响个人的行为选择的内部准备状态或反应的倾向性。
某选区共有选民28000人,李先生是数名候选人之一。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下列哪种情形下,李先生可以当选?()
即便看起来不必要的购买力外流,包括一些国人在国外表现出来的“买买买”状态.可以进行消费探讨,但不要动辄简单地置于“爱国”框架下审视。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到日本或其他一些国家大肆采购的人,没有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一种“消费不爱国主义”。在消费主义时代,把一
甲、乙、丙三人都从A地到B地。早上七点,甲、乙两人一起从A地出发,甲每小时行6千米,乙每小时行5千米。丙上午九点才从A地出发,晚上九点,甲、丙同时到达B地,丙什么时候追上乙?
Chinaliesmainlyinthenortherntemperatezoneundertheinfluenceofmonsoon(季风).FromSeptemberandOctobertoMarchandA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