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4年6月27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模具加工合同,约定: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3个模具,编号分别为模具1号、模具2号、模具3号,总价款100万元;乙公司应于2014年8月20日前交付模具: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定金30万元,于模具支付之日起3个月内付
2014年6月27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模具加工合同,约定: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3个模具,编号分别为模具1号、模具2号、模具3号,总价款100万元;乙公司应于2014年8月20日前交付模具: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定金30万元,于模具支付之日起3个月内付
admin
2019-05-29
34
问题
2014年6月27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模具加工合同,约定: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3个模具,编号分别为模具1号、模具2号、模具3号,总价款100万元;乙公司应于2014年8月20日前交付模具: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定金30万元,于模具支付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合同签订当日甲公司依约交付定金30万元。
乙公司将3个模具加工完毕后,按照甲公司的通知,于2014年8月17日将1号模具、2号模具分别交付给甲公司下属的A公司、B公司。因甲公司在另一笔业务中尚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乙公司留置了价值20万元的3号模具。
2014年9月17日,甲公司以乙公司未交付3号模具构成严重违约为由,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2017年一法专一第38题)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无权解除。在双务合同中,因为一方违约而导致非违约方解除合同,需要的前提是,一方陷入违约之状态。本题中,乙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没有交付3号模具,是因为行使留置权,故不构成违约,因此,甲公司不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W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以A型号产品为样品,伪称是B型号产品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市场行情变化,A型号产品价格大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不侵犯著作权的是()
下列行为中构成侵占罪(不考虑数额)的是()
某市财政局局长何某2015年1月挪用救灾款100万元炒股,之后股市大跌,何某无力归还,便使用虚假发票平账,使其中70万元在单位账目上难以反映,然后于2015年3月归还了30万元。关于何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欠缴税款20万元,税务局工作人员小刘和小孙来甲公司查账时,甲公司总经理王某和其朋友李某组织一伙社会人员挡在公司门口不让税务人员进门,并将税务人员小刘打成重伤。王某的行为构成()
甲、乙、丙、丁四人各出资25%集资建立一办公楼,按照出资比例管理使用。甲因病死亡,甲子是其唯一继承人,要求继承甲的份额,乙、丙、丁主张优先购买权。其后乙欲出售其拥有的份额,并于4月10日通知其余共有人:“我与戊达成协议,戊欲一次性付款1000万元购买我
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请分析:该制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下列情形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甲将电脑借给乙使用,一周后乙觉得甲的电脑用起来很顺手便提出购买,甲表示同意并收下乙支付的价款,该电脑的交付方式属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是()
随机试题
甲公司本期应交房产税1万元,应交土地使用税2万元,耕地占用税8万元,契税6万元,车辆购置税0.6万元,则影响本期应交税费科目的金额是()万元。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取代了国际卡特尔成为国际同盟主要形式的是()
下列有关静脉肾盂造影检查的叙述,错误的是
嘉易河是穿越甲、乙、丙三国的一条跨国河流。1982年甲、乙两国订立条约,对嘉易河的航行事项作出了规定。其中特别规定给予非该河流沿岸国的丁国船舶在嘉易河中航行的权利,且规定该项权利非经丁国同意不得取消。事后,丙国向甲、乙、丁三国发出照会。表示接受该条约中给予
城市供热工程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按下图回答问题。已知波浪传播的速度为2.0m/s,波浪的周期为()。
关于证券经纪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个人征信系统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阅读以下说明,回答问题1~问题3,将解答填入答题纸对应的解答栏内。[说明]假设某公司被分配了一个C类地址,网络号是202.128.236.0,该公司的网络拓扑结构如下图所示。其中部门A和部门B拥有的主机数不会超过25台,其他部门及分公司的主机
Whydoesthemanlookworri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