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写一篇关于各部委副职分工的论文,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先后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委副职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信息,但有三个部委拒绝公开。2011年9月,李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将三个部委告上了法院,要求判决三个部委公开相关信息。在诉

admin2014-02-16  35

问题 李某为写一篇关于各部委副职分工的论文,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先后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委副职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信息,但有三个部委拒绝公开。2011年9月,李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将三个部委告上了法院,要求判决三个部委公开相关信息。在诉讼过程中,三个部委向李某公开了相关信息,李某撤诉。
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选项 A、三部委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C、李某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三部委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不涉及复议。所以,应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审级。其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类特殊行政案件:①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②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③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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