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专升本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
admin
2021-05-13
26
问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
选项
A、专利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可以转让的股权
D、房屋所有权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了权利质权的知识点。《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PEG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题库成考专升本分类
0
民法
成考专升本
相关试题推荐
《清明上河图》的作者是我国古代画家()
下列选项中,被誉为四大名旦之一的京剧名家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世界著名指挥家的是
在西方,提出“纯粹美”主张的是()
赵树理根据解放初期山西农村生活写出的作品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造型艺术的是【】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
16周岁的小王靠父母留下的500万元遗产生活,这笔钱由其监护人管理。小王每月的生活费超过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的数倍。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王属于()
王某委托刘某到上海进一批家用电器。刘某到达上海后突发急病住进了医院,又联系不上王某,而王某所托事项不能耽搁,于是刘某自己作主委托其在上海的好友李某去联系订货,并给王某发了过去。刘某病好后回去告诉王某事实经过,王某不同意刘某委托李某的做法,要求刘某负责此事。
刘建民与宋丽于1975年结婚,婚后无子女,先后收养刘杰为养子,刘玉为养女。刘杰成年后娶妻韩梅,生女刘甜甜,夫妻俩有积蓄60000元。刘玉婚前个人财产3000元,2010年与宋双结婚,生子宋宇。2014年6月刘杰外出溺水而亡,死后未分割财产。2014年8月刘
随机试题
A.其他特别严重情节B.对人体健康造成轻度危害C.后果特别严重D.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应当认定为
A安装公司承包某分布式能源中心的机电安装工程,工程内容有:三联供(供电、供冷、供热)机组、配电柜、水泵等设备的安装和冷热水管道、电缆排管及电缆施工。分布式能源中心的三联供机组、配电柜、水泵等设备由业主采购,金属管道、电力电缆及各种材料由安装公司采购。A安
背景材料:某高速公路段上有一座主跨为2m×30m预应力混凝土T形截面简支梁桥,采用预制吊装,后张法施工。在现场施工中,当T形截面简支梁构件达到规定强度时,进行张拉。张拉过程中按设计要求在两端同时对称张拉,预应力张拉采用应力控制,同时以伸
20x9年3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6000吨,原材料每吨价格30元,总金额180元,预付款40%。4月30甲方收货,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价款18000元,税金30600元。5月1日,应付余款。20x9年5月,甲
某公司向银行借入20000元,借款期为9年,每年年末的还本付息额为4000儿,则借款利率为()。
下列关于退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接待计划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简述课外活动的意义。
比较准确地体现了启发性教学原则的主张是()。
TheblunderofArgentinasgoaliecostthemthegameinthematchagainstBrazi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