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借款,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4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dmin2018-06-22  68

问题 2012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借款,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4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选项 A、2014年5月5日
B、2015年5月5日
C、2014年5月25日
D、2015年5月25日

答案B

解析 遇险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6个月之前,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自2012年5月5日起,3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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