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法官违法行为的处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关于法官违法行为的处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13-08-28
39
问题
关于法官违法行为的处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法官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应从重处分
B、法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C、法官加入外国国籍的,一律给予记大过处分
D、法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的,给予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处分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条例分则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处分:……(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A硕正确。根据同法第16条规定,法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B项正确。根据同法第27条规定,法官未经批准荻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C项错误。根据同法第33条规定,法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或者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G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甲为了勒索财物,从托儿所偷盗一男性婴儿;某乙为了出卖牟利,从医院产房也偷窃了一男性婴儿,对某甲与某乙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在交通肇事案中,16岁的被害人张某在一审曾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后,张某的母亲对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适用死刑的是哪些选项?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叙述正确的是?()
A公司欲与B公司签订一项合同,由于该合同对A公司意义重大,A公司的经理甲让该公司职员乙去调查B公司的信用情况。乙经调查发现B公司并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的资质,长期从事诈骗活动。乙自认为自己的才能比甲的才能高,对经理的位置觊觎已久,于是在向甲汇报调查情况
某造纸厂长期向邻近的南庄村的池塘排放废水,致使该村的井水无法饮用。南庄村村委会向延山县环保局提出申请,要求造纸厂停止排放废水,并赔偿损失。延山县环保局不予理睬,南庄村村委会又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经调查后作出立即停止排放废水、罚款3万元、赔偿南庄村1
某行政执法机关将应当上缴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单位员工。其中,普通员工每人分得500元,两位单位负责人甲和乙每人分得20万元,甲和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
某市的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部地方性法规,规定公民如果要经营某种商品,不但要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而且要得到文化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没有类似规定。关于这一部地方性法规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随机试题
分配定律是表示某溶质在两个互不相溶的溶剂中溶解量之间的关系。()
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放在第一位的必须是()
脂溶性维生素吸收障碍可引起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的标准试件是边长为()mm的正立方体。
背景材料:基期为当年5月,工程款按月计量,每月调整价差。该工程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沥青占35%,柴油占15%,玄武岩占20%。施工单位7月份完成工程产值3156万元,8月份完成工程产值4338万元。各月价格见右表。问题:计算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是指导治安管理处罚的一项基本政策。()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2年4月,全国一百个城市房价均价排名前四位的分别是深圳、上海、北京、杭州。其中深圳市房价是25453元/平方米,同比增长0.2%;上海是23214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9%;北京是22424元/平方米,同比卜
《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
判断如下命题是否正确:设无穷小un~vn(n→∞),若级数vn也收敛.证明你的判断.
Millionsofworkerswereonthestreetsinthegreatest______ofworkingclasssolidaritythiscountryhaseversee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