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admin2013-06-09  34

问题 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选项 A、县公安局法制科科员李某因2002年和2004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被辞退
B、小王2004年7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市法制办工作,因表现突出于2005年1月转正
C、办事员张某辞职离开县政府,单位要求他在离职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D、县财政局办事员田某对单位的开除决定不服向县人事局申诉,在申诉期间财政局应当保留田某的工作

答案A,B,D

解析 A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A项中县公安局法制科科员李某因2002年和2004年年度考核不称职,不是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所以不应该被辞退。
    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32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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