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项不构成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决定的理由?

admin2013-12-10  29

问题 下列哪一项不构成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决定的理由?

选项 A、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B、受援人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代理人的
C、案件终止办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D、未成年人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答案D

解析 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22条第1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决定,制作终止法律援助决定书发送受援人,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函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1)受援人的经济收人状况发生变化,不洱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2)案件终止办理或者已被撤销的;(3)受援人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代理人的;(4)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但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除外;(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A项、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笫1、3、2项规定,而D项未成年受援人属于应当辩护的情形,根据上述第4项规定,不能终止。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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