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
admin
2014-02-25
48
问题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卷三—80,多)
选项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管辖恒定原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辖原则。
(1)它指的是确定管辖以起诉时为标准时点,一个案件在原告起诉时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始至终都有管辖权,不因当事人住所地、行政区域的变化而丧失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知甲县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是有管辖权的,D项不正确。
(2)《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5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由此可知A、B项正确。
(3)根据前引《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可知移送管辖只有一次,故C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D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与李某为一幢楼房的权属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张某向人民法院主张该幢楼房归他所有,人民法院遂追加张某为第三人。其后原告王某申请撤诉,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共同创作完成一部小说,甲主张发表,乙不同意。后乙死亡,有一继承人,后甲将该小说发表,下列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公民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三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卢某有坐落于某市某街的房屋一幢。卢于1967年下放回原籍,该房屋暂由刘某等人居住。1969年因房屋过旧,刘某等人迁走,该房屋交由居委会代管。1969年11月,王某夫妇无房居住,经居委会安排搬进该房暂住,当时讲明:“以后房主回来要房,除非他们另有房屋居住,否
2008年6月2日债务人甲公司的债权人乙公司向某法院提出对甲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2008年8月1日甲公司被宣告破产,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某企业在其生产的人用药品上使用“病必治”商标,但未进行注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某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时,在判决书中漏写了诉讼费用。现判决书已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在此情况下,该人民法院如何纠正这一失误?()
甲委托乙到某地购良马,乙到某地后,因未遇甲所需要的良马,便以自己的名义购置良骡一口。乙到家后,甲赶到。乙对甲说,如你觉得骡子好,就将骡子牵走。甲当即付款,并将骡子牵走。甲牵走骡子的受领行为是基于()。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保证人,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能偿还该债务,由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的债务本息还清为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地下工程防水卷材的铺贴方式可分为“外防外贴法”和“外防内贴法”,外贴法与内贴法相比较,其主要特点有()。
设二维随机变量(X,Y)的概率密度求:(X,Y)落在区域G={(x,y)|x+y<1|}内的概率.
关于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其中,邮电和机电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分别是()及以上。
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月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资本成本比较法的决策目标是()。
把下面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A.Xiamenisarapidlygrowingmoderncitywithavigorouseconomy.B.MincuisineisoneoftheeightmostfamouscuisinesofC
下列情形中,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的是()。
A、Sheisshywhenspeakinginfrontofpeople.B、Sheforgottopreparetheclass.C、Shemadeaseriousmistakeinfrontofpeopl
最新回复
(
0
)